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示例: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拓展延伸
离婚后如何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离婚后,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益至关重要。首先,您应该收集和整理与财产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证据,包括财产证明、财产来源等。其次,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律师可以帮助您评估财产分割的公平性,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同时,与前配偶进行合理和平的协商,寻求双方的共识,以避免长期的法律纠纷。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通过提起诉讼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在整个过程中,保持冷静和理性,遵循法律程序,以确保您的财产权益得到合理保护。
结语
离婚后,维护财产权益至关重要。收集证据,咨询律师了解法律规定。与前配偶协商解决争议,避免长期纠纷。如无法达成一致,可通过诉讼保护权益。保持冷静理性,遵循法律程序,确保财产得到合理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