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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奖罚制度

来源:深芒养生

项目工程管理奖罚制度

为了搞好本工程的管理,实现进度、质量、安全文明共同目标,本着“有奖有罚、奖罚结合、落实责任、以责论处”的基本原则,激励工程总包人员、各专业分包人员、监理部管理人员全身心投入本工程建设管理中,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按照约定报项目管理班子主要管理人员(含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项目总工、各专业施工员)进场,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技术负责人、主管生产负责人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更换,若施工单位方擅自更换,罚施工单位20000元。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发生变动,应提前7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报所更换人员的简历,在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

2、监理单位按照约定报项目管理班子主要管理人员(含项目总监、执行总监、各专业监理员)进场,施工过程中项目总监、执行总监、各专业监理员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更换,若监理单位擅自更换,罚监理单位20000元。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发生变动,应提前7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报所更换人员的简历,在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

3、施工单位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按时参加甲方或监理单位组织的工程会议,迟到5分钟以内,罚每人100元,迟到5分钟以上或者缺席的,每次每人罚500元。

二、施工技术制度

1、施工前,施工单位报给监理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进度计划,监理单位应在一周内给以审核,若施工单位没有给监理,每次罚施工单位项目部200元。监理部不按时审核的,给以监理部每次罚200元。

2、各类技术人员要领会图纸的设计意图,明确技术要求,甲方或监理

随时咨问现场相关人员,对发现专业技术人员不领会图纸的设计意图,不明确技术要求的,每人每次罚施工单位项目部200元。

3、施工单位无权修改施工图,如有重大的疑难之处,只有通过建设(监理)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进行修改后根据设计单位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相关签证进行施工,如擅自修改,每次罚施工单位项目部1000元。

4、保证项目使用的材料、构件、设备和零配件符合设计要求,如出现材料质量问题、或者擅自更换品牌的,每次罚施工单位项目部2000元,并要求把质量问题的或者擅自更换品牌的材料给以清理出工地,相关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5、工程项目放线中出现严重的轴线移位,水平标高不正确,除要求返工外,每次罚施工单位项目部2000元。

6、每道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必须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由项目负责人(经理)签字并提交监理申请验收。凡是各种需工序验收而未进行报验的或者监理验收不合格的,直接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每次罚施工单位项目部2000元。监理单位未按照要求去验收的每次罚监理部500元。

三、安全管理制度

1、不按照要求做三级教育的,缺少一次罚施工单位项目部100元,出现弄虚作假,代签字罚施工单位项目部200元。

2、施工过程中凡上下交叉作业,中间必须有安全隔离措施,并做好书面安全交底工作,如果没有安全隔离措施,甲方、监理有权禁止下方人员施工,不听劝阻者给予施工单位项目部1000元罚款。

3、在建工程各种洞口必须用围栏,盖板防护或用二层安全防护网,缺

少一处罚施工单位项目部100元。

4、施工现场危险区还必须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的标志,夜间要悬挂警示灯,缺少一处罚施工单位项目部100元。

5、工程项目出现工伤事故,罚施工单位项目部2000元。工程项目出现死亡事故,罚施工单位项目部20000元。

6、所有工程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戴安全帽,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工地,特别是未成年人一律严禁进行工地,违者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200元。

四、质量管理制度

1、工程项目发生返工、跑模、砼塌方、轴线位移、标高误差、大面积空鼓等,除要求返工并罚施工单位项目部1000元/次。

2、施工单位对已经产生的质量通病、缺陷等不得擅自处理,必须在发现质量通病、缺陷后24小时内通报监理工程师、甲方,由监理工程师组织甲方、设计(甲方认为有必要时)、施工单位现场共同检查确认通病、缺陷的危害程度,在取得监理工程师、甲方、设计院同意后方可按照经批准的处理方案实施处理。否则,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情节严重程度处以500~5000元/处·次罚金。如果施工单位拒绝按经批准的处理方案实施处理(甲方发出书面通知24小时内未安排处理工作),甲方则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单位进行处理,施工单位不得拒绝,且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责任方承担。

3、各个参建单位应积极配合市区建设主管管理部门检查,积极按要求整改,如相关主管单位开出整改通知单,甲方视整改的问题情况对责任单位惩罚500-5000元/次。

4、施工单位应处理好其与农民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特别是农民工工资问题。如因发生施工单位与农民工之间的纠纷影响甲方正常经营及工作的,包括农民工聚众工地、甲方营业场所、办公场所等情况,受到媒体曝光给甲方造成重大影响的,每出现一次此类情况,罚施工单位10000元,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情况除外。

5、施工单位出现安全文明、质量问题、安全事故等其它原因,受到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的曝光或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均会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损害,每出现一次,罚责任单位10000元。

五、工程管理奖励制度

1、每季度施工工地无安全文明投诉,无质量问题,完成按施工进度计划进度要求的。奖励总包单位项目5000元;分包单位1000元;监理单位2000元。

2、工地被评为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奖励总包单位项目20000元;分包单位5000元;监理单位10000元。

3、每月进行AB、CD区,安全文明、质量、进度评比,安全文明、质量、进度达到要求前提下,对优胜的区段给以管理班子奖励5000元。

4、对作用突出的各参建单位管理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评奖,前三名,每人奖励5000元。

对上述处罚金甲方将在最近一次进度款中直接扣除,罚金列入专项账户用作奖励基金,甲方每年预存50000元进入奖励基金。每年有余额将视情况奖励给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转入下一年度奖励基金。20__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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