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___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____项目部
事由:
安全文明施工事宜
内容:
你司____二期8#、11#楼塔吊分别于本年7月份、10月份安装完成并投入使用,至今未向我部提交法定检测单位验收认可合格证(即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特种作业人员资质。我部多次下发监理通知书及监理例会要求施工单位及时完善相关手续,但你司置之不理,至今仍未完善。
监理部已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上午11时下发工程暂停令,要求你司立即停止8#、11#楼塔机作业;但今日下午,建设单位、监理部发现你司8#楼塔机仍然使用,经多次敦促要求立即停止,但你司人员拒不执行,仍然我行我素。
为纠正你司上述违规行为,经与建设单位研究决定对你司处以20__元罚款,望贵司应以为戒,立即完善相关手续,并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工作。
____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____项目监理部
____年____月____日
Copyright © 2019- smpy.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